为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高等学校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特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院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组成人员公示如下:
组 长:李晶
成 员:王佩瑜、李勇、冀胜合、张天姿、赵心语、魏菡、贾静茹、王雪凝、胡高阳
公示时间:9月6日——9月8日
投诉举报电话:60867580